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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之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09-05-20 22:56:22 来源:惠州律师 彭玉红


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之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申请仲裁,如果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如果以此申请仲裁的劳动者众多,对企业来说,无疑又增加了一笔不必要的支出,加重了企业负担。所以,职工入职前务必与其签好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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